三重成功
青年社會住宅
    1
    基本資料
    2
    身分及評點項目
    3
    家庭成員資料
    4
    房產清單
    5
    文件上傳
    6
    申請切結
    7
    檢核表
*申請人姓名:
*請輸入中文姓名
*性別:
*婚姻狀況:
胎兒數
*申請身份:
*現職警消人員:
*申請房型:
套房
二房型
三房型
*出生年月日:
*請輸入民國年份(範例:078/07/31),以本案公告日(114/01/23)為年齡之計算基準日
*國民身份證字號:
*請輸入有效的身份證字號
*申請人112年收入:
*請輸入最近年度之年收入,單位:元
電子郵件:
*請務必填寫正確
*戶籍地址:
基隆市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台南市
高雄市
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屏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通訊地址(掛號公文投遞地)
基隆市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台南市
高雄市
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屏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聯絡電話:
*範例:0212345678#0007(區碼電話號碼#分機)
*行動電話:
*範例:0912345678
*緊急聯絡人:
緊急聯絡人電話:
*範例:0212345678#0007(區碼電話號碼#分機)
*緊急聯絡人行動電話:
*範例:0912345678
緊急聯絡人關係:
配偶
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朋友
親戚
一、提醒事項:
1. 申請人育有2名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申請育兒家庭戶及優先戶。
2.優先戶及一般戶僅可擇一申請,優先戶押金為1個月租金額、最長租期為12年,一般戶押金為2個月租金額、最長租期為6年。
3.優先戶資格僅限申請人本人。
4.申請人若符合住宅法第四條規定之弱勢身份者(不限於優先戶或一般戶),請勾選並應檢附證明文件。​
5.評分僅供參考,實際以審核結果之評點分數為準。​
二、申請類別:可複選
----------- 上下兩區僅能擇一 --------------​
三、住宅法身份別:可複選​​


具備優先戶資格才需進行評點分數試算
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資料:
備註:尚無戶籍之直系親屬若為外籍人士,請勾選外籍人士,並填寫居留證或護照號碼
刪除 親屬姓名 親屬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
(居留證或護照號碼)
性別 民國年生日
(範例:078/07/31)
稱謂(直系親屬) 外籍人士 112年收入
(單位:元)
父親
母親
子女
(外)祖父
(外)祖母
曾(外)祖父
曾(外)祖母
孫媳
曾孫
曾孫媳
岳父
岳母
公公
婆婆
女婿
媳婦
家庭成員於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個別持有房產之清單:
備註:無自有住宅者不需填寫,請直接點選下一步;若有自有住宅者,家庭成員於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個別持有自有住宅面積需小於40平方公尺
刪除 房產所在行政區 地址 持有人 面積(平方公尺)
基隆市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檢附文件:
1. 可上傳檔名有.jpg、.png、.pdf,每個附件大小上限為4MB,如需上傳多個檔案,請再點選一次上傳按鈕。
2. 如需移除檔案,游標移動至檔案最右側,即可點擊 x 刪除檔案。
3. 檔案若有加密,請以身份證字號為密碼。
4. 請確認檔案之正確性,倘需補件者,將以電話、簡訊或電子信箱等方式通知補件。
*是否授權本中心查調財稅資料:
全戶電子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本案公告日114年1月23日(含)後,應檢附正反兩面之完整文件)
所有家庭成員之最新財產歸屬資料(申請日期應為本案公告日114年1月23日(含)後)
所有家庭成員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申請日期應為本案公告日114年1月23日(含)後)
親愛的申請人:
為配合政府個資保護法及民法第195條隱私權之保障規定,請詳細閱讀下列所載內容, 當您勾選下方”我確認”時表示您同意所載之事項。
重複享有資源
1.本人同意於簽訂本案社會住宅承租契約書時,倘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仍領有中央或本市辦理之租金補貼,自願放棄該租金補貼。
2.本人同意於簽訂本案社會住宅承租契約書時,倘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仍承租本市或其他縣市之國民住宅、公共(營)住宅或社會住宅,自願放棄該承租資格。
租期通知
本人明瞭且同意所承租本案社會住宅以3年為一租期,且申請承租、續租本案社會住宅之總租期係以6年(即兩期)為原則,但承租本案為優先戶身分者,總租期得延長至12年,續租時應符合申請承租時之同一身分類別者始得辦理續租。符合「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長者安心居住方案」核准對象,總租期得酌予延長。
租金調整
本人明瞭且同意本案社會住宅租金費率3年檢討一次,倘有調整後之新租金費率應於本中心公告後30日實施,並適用於後續簽訂之租約。公告實施日起未到期之租約,於該租約期間仍以原租金費率計算。
投遞地址
本人同意本案相關書面通知,於租期開始前依本申請書記載之通訊地址,租期開始後依承租地址所為之送達,如因拒收或無人收受而致退回時,本人同意以郵局第一次投遞日為送達生效日。
關懷訪視
本人同意入住本案社會住宅時,經通知訪視後,同意配合辦理。
身分資格
本人已確認本案申請書資料正確無誤(包含申請類別、房型、優先戶資格等)並同意依申請書所勾選進行送審,後續審查如有缺漏等情事,將視同申請人放棄該身分資格。
代調事項
本人已確認本案相關代調應檢附文件正確無誤,若為個人因素(身分證換發/授權書未簽名/未檢附相關家庭成員最近之身分證/國稅局退件等等)導致後續無法順利查調者,中心得請申請人自行查調國稅局財所清資料並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如逾期未補件,將視同申請人放棄本案申請資格。
三重成功青年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申請人檢核表
列印日期:2025/03/07 05:49:54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婚姻狀況 已婚 未婚
生日 民國-1910年01月01日 身分證字號
市內電話 行動電話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二、申請項目
房型 套房 二房型 三房型
申請身份類別 優先戶 睦鄰戶 現職警消人員 一般戶 育兒家庭戶
住宅法弱勢身份
(可複選)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家庭 育有未滿18歲子女2人 育有未滿18歲子女3人以上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年滿75歲以上老人 65歲以上未滿75歲老人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極重度身心障礙者 重度身心障礙者 中度身心障礙者 輕度身心障礙者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原住民 災民 街友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三、應檢附文件
文件項目 已檢附
本人已確認申請資料無誤, 同意送出申請資料。
申請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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